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人: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25 点击次数:

西财党发〔2013〕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经2013年3月8日学校第二届第五次“双代会”审议通过,2013年3月18日党委审议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西安财经学院2013年3月18日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档(2)。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西安财经学院 2013年3月19日印发 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西财党字【2010】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一轮聘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岗位聘任制度,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标是:构建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和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聘用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结构优化。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向,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事职相符、责酬一致、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以全员岗位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第一”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积极搭建和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才干的制度和环境氛围,探索有利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发展的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学校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目标、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发挥教师比较优势,着力构建学校核心竞争力。 3、坚持学科为主导、科研为关键、教学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积极扶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学科发展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和培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促进高等级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增加经费投入,在保证教职工收入水平普遍有所提高的前提下,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中低收入的教职工倾斜。 5、坚持“两级管理、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继续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及教学单位模拟法人运行机制,赋予教学单位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倡导各教学单位深化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坚持走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成为履行管理职责、享有管理权力并拥有相应利益的充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实体。 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本次岗位聘用总体思路是:认真总结第二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验,不断完善岗位聘用制度,按照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岗位总量、类别、等级、结构规范管理的设岗制度;二是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约管理的聘用制度。 四、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按照柔性人才政策聘用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经费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参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五、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总量 学校岗位总量按在册正式教职工人数1407人控制,本次设岗总量控制数为1366个。学校根据机构设置、定编办法,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对各类岗位进行宏观调控,核定下达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 (二)岗位设置类型、等级和结构比例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设置与绩效工资相对应的各级各类校内聘用岗位。 2、学校岗位设置分为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分为省级校聘、校级校聘、校级院(部)聘和院(部、处)聘四个层次,实施校、院(部、处)两级管理。岗位设置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下: (1)教师岗位设置10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置4个等级(含6个职级),即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校聘四级教授(四级教授1---学科(学术)带头人、四级教授2---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和四级教授3---教授);副高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副教授1、副教授2;中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讲师1、讲师2;初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助教1、助教2。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1.3:3:4:1.7。二级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按管理岗位和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实行双重管理。 学校 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配备秘书,配备标准是每位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核拨0.5个讲师2岗位的绩效工资标准,由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人员聘用。 (2)管理岗位设置8个等级,即正校职、副校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科员、办事员。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5个等级,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和员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3:5:2。 (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三)岗位设置方案 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核定学校各级各类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处、科级除外),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编制、岗位结构比例和设岗原则提出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方案,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应通过岗位设置工作,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稳定和吸引人才的力度。对于现有教职工人数超出各等级岗位设置职数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六、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1、学校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制定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制定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二级教学单位聘用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由二级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按照学校规定的聘用条件指导意见和基本岗位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增补调整,经过本单位教代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学校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通道)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制定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2、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要突出岗位性质,规定上岗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明确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应达到的目标及水平。 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通道)聘用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以上一聘期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为依据。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论文、成果、项目等)需有西安财经学院署名,本人为证书持有者,个人排名为完成人的总排名。论文指受聘人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以学校财务到账的数额为依据(不含大进大出),纵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为相关文件下发时间,且学校为项目第一申请单位;横向项目的取得时间为经费到账时间。 七、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学校实行校、院(部、处)两级聘用和考核。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岗位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聘用与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其它岗位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负责聘用与考核。 (一) 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 1、公布岗位。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特聘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公布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申报特聘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的教师,向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其他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及自身情况分别向二级教学单位(部门)申报。申报需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特聘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4、综合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和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分别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及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议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聘用工作组对应聘校级院(部)聘用岗位和院(部、处)聘用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必要时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学校和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聘用。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由学校聘用,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聘用人员,由学校授权二级教学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聘用。 7、签订聘用协议。学校和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分别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西安财经学院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备案。 (二)聘用期限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厅聘三级教授聘期一般为5年;其他各级各类岗位聘期一般为3年。 (三)岗位考核 学校和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聘用协议,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1、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聘期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2、专职辅导员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聘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八、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管理干部的岗位职务、职级与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1、受聘到管理岗位的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聘期科研任务与教师同等级岗位要求保持平衡,并享受相同待遇。 2、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者,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岗位申报、聘用程序办理,考核由聘用单位(部门)负责。 (二)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人员问题 教职工在聘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不再参加岗位竞聘,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最低职级的岗位,按实际工作期限聘用。聘任在相应等级最低职级岗位的教师,只做教学工作要求,不做科研工作要求。但申报教师高一等级或职级岗位的人员,应参加竞聘,并参加相应岗位的考核。 (三)空岗补员问题 每年三月份学校将开展空岗补员工作。各部门应按照学校2013年下达的各部门编制计划和人员补充计划控制岗位总量,并按结构比例控制各等级岗位职数(不含处、科级岗位),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空岗补员。学校新引进、接收的人员,学校下达校内调动通知后,接收部门的岗位相应增加,可按学校相关政策聘用。学校下达给党政管理、教辅等非教学单位的调节编制,当发生自然减员情况时,相应编制和岗位不再保留。 教师及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晋升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各层级最低等级或职级岗位(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政管理等部门的副处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动,可申请新的专业技术 “双通道”岗位(限各层级最低等级或职级岗位)。工勤人员工勤技能等级变动,可申请相应等级岗位。 (四)新入校人员的岗位聘用问题 新入校人员按所从事工作聘用到相应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经三个月考核,教师可申报讲师1 岗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六个月考核,教师可以申报助教1 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五)关于不在岗人员的聘用问题 聘任期间本人在外脱产学习或工作且未停发工资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知本人参加岗位聘任工作。学校停发工资的人员,视其情况,待回校后参加岗位聘用工作。 (六)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和未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人员聘任的问题 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可以实行低职高聘。 对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要求,其中教学任务完成,但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严重偏低的教授、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转岗聘用;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全面完成岗位科研目标任务要求,但能较好履行岗位其他职责,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 (七)待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1、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和解聘人员。 2、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和《西安财经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财院人字[2005]16号)管理。 九、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岗位聘用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实施。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指导全校各系列岗位聘用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规定,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方案,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并负责实施。 3、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对岗位聘用工作的监督,受理教职工提出的申诉。 4、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岗位聘用分配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十、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2.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普通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 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范围 教师岗位设置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学单位,其他部门不设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属于思想政治系列教师。思想政治系列教师岗位设置在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教学单位,其他部门不设思想政治系列教师岗位。 (二)岗位设置等级名称 教师岗位设置10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置4个等级(含6个职级),即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校聘四级教授(四级教授1---学科(学术)带头人、四级教授2---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和四级教授3---教授);副高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副教授1、副教授2;中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讲师1、讲师2;初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助教1、助教2。 (三)岗位结构比例 1、学校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结构比例为1.3:3:4:1.7。 2、各教学单位教师正高级岗位(不含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或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内部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5:5;中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6:4。 3、各教学单位内部各学科(专业)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主要依据学科层次和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为基础核定。教学单位学科(专业)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学科层次高级(%)中级

(%)初级

(%) 正副高比例第一层次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研究基地)4818 :303913第二层次硕士点学科(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515 :304015第三层次本科专业(课程)377 :304419第四层次高职专业(课程)355:304520注:学科层次重复则就高不就低,按最高层次设置 (四)岗位设置办法 1、教师岗位设置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主导,以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科布局、学科结构、学科研究方向、学科实力及学科发展趋势。学校根据教师岗位设置范围和定编人数,制定岗位设置总体方案,核定各教学单位教师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2、学校制定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及以上岗位设置方案:(1)特聘教授岗位按照学校发展需要设置。(2)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岗位按照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设置。(3)厅聘三级教授岗位按照学校学科发展需要设置。(4)学科带头人岗位按照省部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设置;学术带头人岗位按照省部级研究基地设置。各设1个岗位。(5)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按照硕士点学科、本科专业和重要基础课程设置。各设1个岗位。 3、教授及以下岗位设岗方案由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核定下达的岗位数量、结构比例,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需要提出。 4、学校拟重点建设的学科,可按即将达到的学科水平设置岗位。省级本科教学工程立项项目、国家级大学生竞赛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相关本科专业(课程)高级职务岗位比例分别按照每一立项项目(奖项)递增2%,但最高不能超过41%(正高与副高比例按照第三层次学科标准执行) (五)岗位调节 学校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岗位调节: 1、各学科在高级岗位总数不突破的前提下,正高级岗位职数可调剂到副高级岗位。 2、岗位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学校预留高级职务岗位设置总量中5%-10%的岗位,用于聘期内因学科建设及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进行调控。 教师岗位设置表岗位层次岗位等级名称设岗数量设岗范围和标准 省级校聘一级特聘教授按需设岗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三秦学者等 二级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省聘数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三级厅聘三级教授厅聘数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校级校聘四级1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12省部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省部级研究基地,各设1个岗位 校级院(部)聘四级2教授---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66硕士点学科、本科专业、重要基础课程各设1个岗位 院(部)聘用 四级3教 授在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控制 五级副教授1按照副教授岗位数的50%设置 六级副教授2按照副教授岗位数的50%设置 七级讲 师1按照讲师岗位数的60%设置 八级讲 师2按照讲师岗位数的40%设置 九级助 教1按照具有硕士学位助教实际人数设置 十级助 教2按照具有学士学位助教实际人数设置 二、特聘教授、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学校制定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及以上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一)基本条件 应聘教师应全面完成2010-2012聘期教学和科研目标任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1、聘用条件: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或三秦学者。 2、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按需设岗。 (三)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聘用。 (四)厅聘三级教授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聘用。 (五)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具有学术创新精神,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鲜明,能制定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术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胜任学术团队领导工作,能有效组织学术团队开展科学研究;重视引进和培养优秀青年学术人才。 2、直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直接申报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 (4)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并且同时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 (5)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持人(包括精品开放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双语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下同); (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或视同权威期刊,下同)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或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并且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或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5篇; (7)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并获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 (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 3、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 (1)国家科技三大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2)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 (3)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 (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8)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共计2项个人排名第1名; (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个人排名前5名;或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个人排名前3名;或省级教学改革重大攻关项目个人排名前3名; (10)主持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并且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 (11)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并且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4篇; (12)出版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主编); (13)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入选者,或省级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4、聘期目标任务学科带头人 (1)积极参加本单位学科建设工作,负责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本学科下的校级重点学科开展学科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平台条件建设,保持本学科在省内和国内的先进水平;每年定期召开本学科学科建设会议2次以上; (2)负责所在省级重点学科(省级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的动态评估(年度检查、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及下一建设周期的立项; (3)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聘期内每学年做1场本学科学术报告; (4)本学科团队成员完成聘期科学研究任务,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 (5)聘期内,应完成学科(学术)带头人直聘条件中规定的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或选聘条件中的2项,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 学术带头人 (1)负责本研究基地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组织和规划本研究基地所属方向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任务,积极开展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不断提出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2)不断加强学术团队建设,有计划吸引、凝聚和培养学术骨干,按研究方向组织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组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奖励工作,不断提高本研究基地整体学术和研究水平,组织和领导学术团队产出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聘期内带领学术团队完成以下科研任务(须围绕本基地学术特色方向):国家级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10项;权威论文5篇;核心论文30篇;省部级科研奖1项;著作3部;配合基地评估及检查工作3次以上。团队成员的所有成果署名单位需标注所在科研基地; (3)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指导硕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聘期内每学年做1场本学科学术报告,积极举办学术报告会或学术讲座,组织学术会议及沙龙15次以上; (4)负责组织编辑出版研究基地刊物,聘期内出版刊物12期; (5)聘期内,应完成学科(学术)带头人直聘条件中规定的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或选聘条件中的2项。 (六)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1、必备条件 (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3)能准确把握本学科研究方向和发展动态,具有学术创新精神,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扎实的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制定本专业(课程)培养方案和发展规划;可承担省部级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硕士点、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和实验室的申报与建设工作;胜任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改革和研究工作;学术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胜任学术团队领导工作,按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能够积极引进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 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 项;或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并且完成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增设并经学校批准的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1项,可申报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1)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3)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3名,或参与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2名;(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5)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8)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9)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10)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独立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11)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5万字以上);(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13)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或陕西省教学名师,或陕西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14)指导由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术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结构设计竞赛和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 3、聘期目标任务 (1)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应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分别主持制定本学科(硕士点)、本科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主持实施本学科(硕士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主持制定或修改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落实课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主持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研究基地、硕士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实验室以及各类科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科研奖励工作,主持学术团队和教学团队产出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 (3)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学术研究和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完善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加强学术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有计划吸引、凝聚和培养学术骨干,按研究方向组织稳定的、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4)每年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指导硕士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学术报告或讲座; (5)聘期内,应完成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或完成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并且完成二级教学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增设并经学校批准的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1项。 三、教授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 教授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由各教学单位在学校制定的聘用条件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一) 教授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1、必备条件(1)具有教授(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或具有硕士学位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2)能认真履行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教授岗位:(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得者;(2)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3)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2名;(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5)参与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个人排名前5名,或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6)西安市科学技术奖、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8)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9)在国家级或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10)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副主编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主编)。 (二)副教授1、副教授2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1、必备条件(1)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职务任职资格;(2)能认真履行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全职在校工作,上一聘期考核称职。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好。2、选聘条件 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副教授1岗位;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教授2岗位。(1)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3)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4)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5)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6)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7)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1名 ;(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11)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12)出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1章以上),或出版学校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撰写任务2章以上)。(三)讲师1、讲师2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1、必备条件具有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讲师岗位基本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课程。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2项,可申报讲师1岗位;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讲师2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参与编写学校规划教材1部;(9)校级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或多媒体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10)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四)助教1、助教2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具有助教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助教岗位基本职责,上一聘期全面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和专业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承担课程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发表教学改革研究论文1篇。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者,可申报助教1岗位;具有学士学位者,可申报助教2岗位。四、岗位基本职责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制定各级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聘期目标任务中的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指导定额是对教师聘期内的基本工作要求,是校内绩效工资中所含基础津贴的发放依据;聘期目标任务中的科研与教学业绩要求是不同教师岗位应完成的业绩与贡献,是绩效工资中业绩津贴的发放依据。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通过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及绩效工资为导向和激励,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一)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指导定额年基本教学工作量指导定额年基本科研工作量指导定额学科(学术)带头人 120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 140教授 160副教授 200讲师 200助教 120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确定基本科研工作任务年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年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指导定额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酬注:1、基本教学工作量指实际上课数。 2、公外、公体等公共课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定额上浮系数分别为1.1、1.2。(二)教授及以上岗位基本职责1、学科建设方面。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立足学科前沿;负责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负责或参加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进行双语教学,为研究生开设选修课;负责或参加本学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评估工作;为师生作学术报告。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著、编著作、教材。4、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三)副教授岗位基本职责1、学科建设方面。了解本学科学术动态;参加本学科、专业及实验室建设工作并发挥骨干作用;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2、教学方面。讲授研究生、本科生课程,为本科生开设选修课。3、科研方面。主持或参加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4、其它工作。积极参加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四)讲师岗位基本职责1、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为本科生开选修课,承担本科实践教学任务,参与教学研究工作。2、发表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3、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工作。4、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五)助教岗位基本职责1、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指导、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工作。2、发表科研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3、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和基础性工作。4、主动承担教学、学生、兼职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六)学生辅导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岗位基本职责。五、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事项的说明1、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步骤和办法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2、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报学校审定。3、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教学单位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和师资队伍结构状况等因素,核定各教学单位的编制规模、岗位结构比例,制定聘用条件指导意见、岗位基本职责报学校审定。4、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考虑各单位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师资队伍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岗位数量、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报学校审查备案。5、教师指导国家级大学生竞赛获奖(名次)的,各教学单位在岗位设置与聘用时区分不同情况,酌情比照相应级别教学成果奖。6、省聘二级教授(研究员)、厅聘三级教授(不含双肩挑人员),本轮聘任应参加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及以上岗位的聘任和考核。7、对上一轮聘期考核中超额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教师可以实行低职高聘。对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要求,其中教学任务完成,但科研任务量化完成率严重偏低的教授、副教授,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转岗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普通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岗位设置(一)岗位设置范围1、普通管理岗位设置在包括校属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及其他内设机构履行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图书馆、期刊管理中心和校医院等部门及二级教学单位履行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等专业技术工作职责的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在学校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职责的部门。(二)岗位等级名称1、普通管理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科员、办事员。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5个等级,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和员级。3、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三)岗位结构比例1、管理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编制情况设置。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3:5:2,其中:

(1)编审专业高级职务岗位控制在本系列在编在岗总人数的40%,高、中、初职务结构比例为4:3:3;(2)工程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岗位控制在本系列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5%。高、中、初职务结构比例为1.5:6:2.5;

(3)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务岗位控制在本系列在编在岗总人数的30%。高、中、初职务结构比例为3:4:3;(4)卫生专业系列高级职务岗位控制在本系列在编在岗总人数的10%。其中,护、药、技专业高级职务岗位控制在在编在岗总人数的5%以内。3、工勤技能岗位中,技师岗位设置比例为5%;其它岗位根据工作任务和工勤人员实际情况设置。(四)岗位设置办法和岗位设置方案普通管理、其他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方案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学校下达的编制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并结合工作任务提出设岗方案,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二、聘用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与岗位职责要求相适应的政策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且全面完成了2010-2012聘期目标任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本次申请由其他系列岗位转聘到管理岗位的,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含双通道)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按照教师各等级相应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中的科研任务同等水平执行。(一)正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必备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正高级岗位:(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得者(以获得奖励证书为准,下同);(2)省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或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10万元以上;(5)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6)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8)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9)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11)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正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二)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必备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高级岗位:(1)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2)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3)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3)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8)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9)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完成人;(10)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11)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正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二)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必备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副高级岗位:(1)西安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6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或西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2)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获得者;(3)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3)参与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4)主持厅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项;或主持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并且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5万元以上;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2名; (5)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6)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4名,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名;(7)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3篇;(8)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个人完成8万字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副高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三)中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基本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2、选聘条件:符合必备条件,在上一聘期内完成以下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可申报中级岗位:(1)参与省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6名,或参与厅级科研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3名,或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2)参与校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3)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4)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名,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名;(5)参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个人排名前5名;(6)在学校规定的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1篇,或在国内本学科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教学、科研学术论文2篇;(7)参与出版本学科学术著作1部;(8)校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9)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在2万元以上。3、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应完成中级岗位选聘条件规定的科研业绩选项中的1项。(四)初级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1、聘用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真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科建设,承担学校和本单位安排的各类任务,能承担与本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科学研究和服务工作,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2、聘期目标任务:聘期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五、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由聘用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具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如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等),需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职业资格和上岗证。六、岗位基本职责普通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由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制定,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七、岗位聘用岗位聘用工作按照《西安财经学院2013—2015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其他专业技术(含双通道)人员未完成上一聘期科研目标任务,但是能够较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本次岗位聘用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实行高职低聘或不再参加双通道聘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八、附则本实施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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